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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联合监管群体用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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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联合监管群体用餐场所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7 18:04: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教育厅、交通厅、住建厅、民政厅、旅游局、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对学校食堂、养老福利机构、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机关食堂等群体性用餐场所开展联合监管,着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商制度、信息沟通制度,以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毕力夫表示,餐饮服务处于食物供应链的最后一个环节,具有风险累积的特点。目前,内蒙古群体性用餐场所数量众多,就餐人员密集,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行政主管部门与食品安监部门合作,目的是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管合力。

据了解,内蒙古将继续推动建立盟(市)、旗(县)合作机制,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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