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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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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23 13:09:5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会议,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现场签署《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目标责任书》,要求用3年时间提升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

该自治区明确,今后,为基层招考的蒙中医药专业人员,必须接受1年规范化培训,统一调配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工作,工作满4年以上,在有编制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后可调回旗(县、市、区)蒙医中医医院工作。对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蒙医中医类技术人员,可定高1级~2级薪级,在晋升职称、评选基层名蒙医名中医、遴选名医学继承人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该自治区规定,从今年起,旗(县)级医院的蒙医中医医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评选名医前,须到苏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3个月以上;盟(市)级以上医院的蒙医中医医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评选名医前,须到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累计服务1年以上。苏木(乡镇)卫生院蒙中医药从业人员要定期到旗(县、市、区)蒙医中医医院进修,旗(县、市、区)蒙医中医医院要轮流选派蒙医中医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出诊,实现双向流动,并纳入县乡村蒙中医药人才一体化管理。

该自治区提出,到2015年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苏木(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嘎查(村)卫生室的蒙医中医医师,占总医师总数的比例要力争达到20%,该项内容将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审重要指标。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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