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医学会会长陈竺日前在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首届岐黄论坛上透露,中医药法草案已经于2011年年底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档。
陈竺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传统医药实行立法管理,制定颁布了有关传统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中医药还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
陈竺指出,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必须毫不动摇、不折不扣地坚持中西医在思想认识上、法律地位上、学术发展上和实践应用上的平等地位,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增强发展能力,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中医药要加快传承与创新步伐,加快推进学术进步、提高疗效。 大众卫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