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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成为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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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成为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5 9:08: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以市为单位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等方式,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单纯性唇裂三类疾病的0至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进行医疗保障。

  此次试点,我市优先选择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重大疾病。自10月1日起,三市四区范围内0至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如患有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其他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如法洛氏四联症)、儿童单纯性唇裂三大类重大疾病,都将纳入重点保障范畴。

  据介绍,在省里相关病种诊疗费用限额尚未出台前,患有上述三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儿童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诊疗费用新农合按照70%的比例给予补偿,医疗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偿。经转诊至市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享受规定的补偿政策;未按规定转诊备案,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原规定补偿政策60%予以补偿;未按规定转诊备案,在省内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到省外住院治疗的,不予补偿。

  据了解,患儿治疗需监护人先行垫资,到县域内定点医院治疗不需要提出申请,可直接入院治疗;需要转诊县域外定点医院则要先到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治疗后,患儿监护人可持费用清单、出院结算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

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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