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资讯中心
江苏发合作医疗新规 农民工进城看病可直接报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江苏发合作医疗新规 农民工进城看病可直接报销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2 9:3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国首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从6月1日起施行。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介绍,《条例》明确规定,统筹地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并应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筹资标准的20%.筹资标准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最高支付限额不得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对重大疾病、特殊病种还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记者获悉,我省各地筹资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苏北地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30元,个人出30元,政府出200元。如在乡镇就医门诊报销25%,住院可以报销70%,如转到省市指定医院看病,可报销40%以上。苏北地区最高医药费可获补偿8万元左右。苏南地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左右,个人出100元,政府出400元,可补偿到15万元左右。全省参合人员80%在乡镇就医,实际补偿比达50%.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生病可在当地定点医疗看病,因病情危重,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在15日内告知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住院可即时报销,费用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以及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扬子晚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