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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用自费药需患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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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用自费药需患者签字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22 9:45: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合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但由于部分医疗机构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重了参合农民个人医药费用的负担。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为控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控费措施,减少不可报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使用、提高可报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省卫生厅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各临床科室必须向新农合住院病人作出如下承诺:使用自费药品、大型检查、高值耗材时,医生必须向患者说明价格和使用的必要性,并经患者签字同意;住院前3日内在本院门诊所做的与病情相关的检查费用,计入本次住院费用一并报销;不将新农合病人一次住院分解成二次甚至二次以上;不要求新农合住院病人到门诊做大型检查等。

  根据规定,对自费药品超出指标规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对科室、科主任以及经治医师予以经济处罚,同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明确各临床科室使用抗生素的控制指标。同时,省卫生厅表示,各地可以探索将检查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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