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资讯中心
三部委发布通知:两年时间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三部委发布通知:两年时间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4 9:20: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三部委《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通过。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债务。

  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出台的《意见》称,由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省(区、市)承诺在2年左右时间内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中央财政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方给予补助。

  纳入本次债务化解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京华时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