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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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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6 10:00: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1年6月30日,随着第三批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内蒙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已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自治区包括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乡镇卫生院,以及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

  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6月30日前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含国家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所有药品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列入基本医疗报销目录,并要求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要全部按进价零差率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基本药物指导价及自治区网上集中采购价格。(内蒙古卫生厅新闻办供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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