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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2年起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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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2年起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7 9:42: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引导农民有病早治,及时就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规定在2011年开展门诊统筹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全省所有实施新农合的县(市、区,含独立统筹开发区)全部实施门诊统筹。这意味着农民小伤小病到门诊就诊,也可以报销费用了。

  据了解,新农合实施初期,由于筹资标准较低,江西省实行“家庭账户+住院统筹”模式,主要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即把重点放在“保大病”上,参合农民受益面较小。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江西省新农合基金有能力关注更多的参合人群,决定于2012年起,实施“门诊+住院”双统筹补偿模式,让更多参合农民生小病时也可放心就医。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内可自主选择乡、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参合农民因病到门诊就诊,可获得门诊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的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将不设起付线。且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同一补偿比例,即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统一提高到65%.为防范门诊统筹基金透支风险,江西省将设定门诊补偿封顶线,人均补偿限额不低于当地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的1.2倍,家庭成员共享。整户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全额自付。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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