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卫人委获悉,为了促进深圳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完善医疗技术分类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深圳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据了解,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须向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目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许可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 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属于第二类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如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属于第二类医疗技术。属于第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分别报广东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审定。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以及本规范实施严格管理。 据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开展情况的监督管,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资质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出是否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目下的该项医疗技术登记、继续或者停止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和手术的决定。医疗机构出现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