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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赶场”群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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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赶场”群众方便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3 9:5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从今年起,厦门将开放“医师多点执业”,即医生可在多个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符合条件的医生最多可在三家医疗机构行医。这也意味着,市民群众将有更多的机会,面对面接受大牌医生和专家的细心诊治。从外地市试行效果看,开放医师多点执业后,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流大医院的就诊压力,缓解群众看病难。

厦门市卫生局近日印发了《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3个以内(含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1至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办法》中指出,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的第一执业地点,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注册第二、第三执业地点。这也意味着,从今年起,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大牌医生,深入到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方便患者就诊,为现有医疗环境格局带来新活力。

为加强管理,保证就医质量,多点执业并非对所有医师开放。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符合6个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四)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六)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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