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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卫监机构参与新农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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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卫监机构参与新农合监管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4 8:46: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卫生监督机构利用自身综合执法优势,参与新农合监管,重点强化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日前,山东省临沂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推行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新农合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临沂市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新农合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对涉及新农合重点事件(尤其是意外伤害、5000元以上大额费用报销、上级交办案件等)进行配合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参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审核验收、考核评价工作;参与新农合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和协调处理等。各县(区)卫生局在县级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内设新农合稽查科,由2名新农合办公室人员和2名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据悉,临沂市卫生局此前已在下辖苍山县、费县进行了试点探索。试点显示,该模式有利于强化卫生部门新农合监管意识,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综合执法优势,提升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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