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1年4月1日—14日(节假日不安排报名) 二、地点:桐城市卫校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考生报考执业医师和大、中专学历考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二)大、中专学历考生执业助理医师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后,生成“报名编号”后打印,由考生签字确认,与报名材料一起上交。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2011年8月31日,由考生从网上下载表格,试用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填写并盖章。 个体诊所开具的证明,必须附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由卫生局加盖公章以示合法性。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五年。 附:1、《关于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1]137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卫中医药秘[2011]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