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已完成网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人员请于4月11—4月13日到区卫生局医政业务科现场资格确认,区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联系电话:89277125)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与网上照片相符);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提交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就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时间证明(附件2)。 6、医疗机构副本复印件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确认,并认真核对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以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不到现场确认者,其网上报名无效。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10元,实践考试费120元。 附件:(1)附件1.doc (2)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