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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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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8 18:56: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江西上饶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厅发【2012】110号和赣人社字【2012】6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经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文件已经发布(见江西省卫生厅网站人事管理窗口工作动态栏),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2年1月17日至2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准考证打印:自2013年4月25日起。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医学|教育网整理。

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报名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审核人也要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3年1月17日至25日,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地、各单位需持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各一份。

(三)准考证打印: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50元/门,

中级70元/门。

附件: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赣人社字【2012】642号文件下载件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经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自2013年1月17日起,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17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休息。下同):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1月18日:市直各有关单位,上饶县卫生局;

(三)1月21日:广丰县、玉山县卫生局;

(四)1月22日:德兴市、婺源县卫生局;

(五)1月23日: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卫生局;

(六)1月24日:鄱阳县、余干县卫生局;

(七)1月25日:万年县、信州区卫生局。

附件2:转发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64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6、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网上报名的方式,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A4纸张),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2013年1月4—27日期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设区市卫生局(考点),设区市卫生局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

(四)准考证打印

2013年4月25日—5月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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