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资讯中心
新疆自治区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确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新疆自治区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确定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6 10:16: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新疆自治区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线确定通知,新人社办发〔2013〕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50分。

  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政府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0分。

  五、医学|教育网提醒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发放自治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专业技术资格在疆内有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做滚动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