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六个方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对13个品种违法广告药品依法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注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4份。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走票”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开展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购进、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六是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件。 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228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411家;立案153起,结案150起,结案率98.04%,其中,查获假劣药品案件44起,医疗器械案件9起,无证经营案件4起,“挂靠走票”案件8起,移交相关部门案件15起,其他案件73起;销毁假劣药品75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32批次,移送司法部门案件3起。
201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六个方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对13个品种违法广告药品依法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注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4份。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走票”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开展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购进、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六是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典型案件。
截止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228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411家;立案153起,结案150起,结案率98.04%,其中,查获假劣药品案件44起,医疗器械案件9起,无证经营案件4起,“挂靠走票”案件8起,移交相关部门案件15起,其他案件73起;销毁假劣药品75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32批次,移送司法部门案件3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