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及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及执业注册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按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2]13号)和《关于开展医师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2]55号)规定执行。
二、请各县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机构按要求在排定的日程内将有关材料、授予医师资格人员的花名册报送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同时带3-4名工作人员在窗口协助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制证工作。
三、报送《医师资格证书》审核材料包括:授予医师(助理)资格统计表;申请人填写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二份(其中一份背面贴上本人考试合格成绩单)、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用照片要求,与申请表格所贴照片同一底版。
四、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执业注册工作与《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证工作同步进行,请各县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
联系电话:85521366 联系人:江建萍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
1、《医师资格证书》报送材料日程安排。
2、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3、授予医师(助理)资格统计表。
各单位报送材料日程安排
日 期 | 送 审 单 位 |
3月2日上午 | 市一院、市一院东方医院、市三院 |
3月2日下午 | 市二院、市二院东院、市四院 |
3月3日上午 | 市中医院、连云区、开发区 |
3月3日下午 | 海州区、东海县、市急救中心 |
3月4日上午 | 灌云县、市疾控中心 |
3月4日下午 | 新浦区、市血站 |
3月7日上午 | 灌南县、市康复医院 |
3月7日下午 | 赣榆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