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除外)
中医类别:2001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6年12月31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医学专业学历。
②卫生职业高中医学专业学历;
③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3)试用机构要求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
2)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但必须提交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3)试用机构为一级以下医疗单位和报考口腔类别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口腔类别考生所在试用机构应有口腔诊疗科目。
4)试用机构是个体诊所的必须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医提供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校验合格,科目合适;同时提交诊所法人(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5)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6)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学历报考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7)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考机构一致。
8)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执业医师。
9)在农村开设个体诊所的助理医师,不能从自己诊所报考执业医师。
(4)专业及类别要求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1)专业要求:①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②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③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以下专业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基础类专业、护理、助产、病理、药学、方剂学、医学检验、放射技术、卫生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工艺技术、中医美容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营养学、法医学、运动医学、康复等辅助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医学管理类非医学临床专业。
(2)类别要求:①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②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③卫生监督专业只能报考公卫类别;④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⑤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缺一不可)。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4)。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填写《(助理申报执业)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6),不需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还需填写《执业证明》(附件7)要求单位盖章,法人签字认可。
(6)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附件8);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至少五年的工作合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9);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附件10)。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4.限制报考条件
(1)凡助理执业年限不够者,不得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2010年、2011年度持虚假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3)2010年、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中有替考或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材料一律装入标准的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楚姓名、单位、报考类别、联系电话;报考材料中毕业证书外皮去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法人签字。
(2)考生需修改报名信息的,请在修改处用水笔注明正确信息,以备确认时给予修改。重点是行政区划、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专业、学制、执业机构等,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无《医师资格证书》数据。
(3)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须在现场重新打印的带有报名编码的申请表上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再有错误的,考生本人负责,卫生部将不再予以修改。
(4)报考西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需提供由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执业证明》。
(5)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不能报考,特殊情况必须持标准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
(6)发现持伪造证件、学历及其他材料报名的考生取消当年报名资格。
五、考试缴费
依据豫财预外字[2000]26号、豫政[2008]52号规定:执业医师255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5元/人。
六、工作要求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培养、评价、医学|教育网整理选拔卫生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涉及到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顺利完成我市2012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认真做好报名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照考点时间安排,抽出专人带队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进行报名,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及时、准确报名。
(二)做好报名材料下发工作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报名材料将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登记,及时下发,确保考生材料不丢失。
七、报名咨询
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报名地点咨询电话:9618999
郑州考点报名咨询电话:0371-86181500
郑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内容网上查询:郑州卫生信息网《医学考试专栏》
附件:1.各县(市、区)及各医疗单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2012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统计表
3.西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中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西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6.中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7.执业证明
8.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任职时间证明
9.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
10.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11-1.2.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乘车路线及地理位置图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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