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今后3年我省将陆续设立“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配备相对稳定的传承团队,建立资源共享平台。
据了解,承建单位原则上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或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需具备省级名中医、合格的工作室团队、专门的工作室用房及具备接收外单位人员进修的条件。
修建的工作室需包括名中医临床经验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资料室(阅览室)等。诊室均安装单向玻璃、音像录制和同步传送系统;示教观摩室配备同步传送接收系统,能容纳15—25人进行实时观摩、病历讨论及学术交流;资料室(阅览室)用于名中医专著、学术论文等资料的收藏、整理和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档案的保存,可供3—5人同时进行计算机检索。
另外,还将选择名中医擅长治疗的1—3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总结研究,形成院内制剂或临床诊疗方案(方法),推广应用于临床;对名中医临床资料,重点进行回顾性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建立工作室网站,将名中医有关研究资料信息化,实现名中医典型医案、影像资料、传承工作成果等资源共享。
建设任务完成后,由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挂牌“×××名中医传承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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