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广东省民政厅对广东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将于近期出台。《意见》提出,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门诊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李道帆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医疗型养老院。近日,省民政厅对李道帆的建议一一作了答复。
李道帆建议采取政策扶持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模式,满足入住老人治病需求。省民政厅表示,近期我省将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扶持力度。《意见》提出,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门诊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李道帆还建议将有一定规模的养老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解决入住老年人医疗报销的问题。
省民政厅表示,《意见》中也提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经卫生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经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养老人中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