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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建新形势下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3

    10月19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构建适应深化医改新形势的新机制。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尹力出席会议。

    陈竺说,自2010年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以来,此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地基本形成了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的药品采购方式,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建立了由政府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涵盖省、市、县三级的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监督平台,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创造了条件。一些省(区、市)还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陈竺指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今后,需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探索降低重点品种虚高价格的有效形式,加强对药品配送行为的管理,解决医疗机构回款难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短缺药品供应的有效方式;扩大采购范围,将价格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逐步实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做好与药品安全政策、价格政策、发票专项整治、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的衔接;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陈竺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采购范围,严格采购程序,公开采购关键环节和结果,实施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加强对药品采购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取消按项目付费,推行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方式。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改变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依赖药品加成收入维持运行发展的状况,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药品价格核定调整机制。

    屈万祥在会上强调,要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从注重建设平台向深化机制创新转变,从注重降低药品价格向注重药品质量价格综合效果转变,从注重药品招投标向注重采购合同履行和药品使用转变,不断提高药品集中采购的科学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跟踪指导,共同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发挥查办案件职能,对腐败问题“零容忍”。

    国务院纠风办、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卫生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以及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6省分别从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用药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等方面介绍了各自的做法和经验。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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