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申报、评估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云南省疾控中心于日前在昆明举办了一期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培训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及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申报程序等。通过培训,各疾控机构参训人员对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评估管理办法、申报标准和申报程序等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加强了云南省疾控机构间工作经验的交流,对云南省各个县(市、区)规范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自查、申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云南省16个州市、9个申报县(区)疾控中心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昆明日报(昆明)
为确保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申报、评估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云南省疾控中心于日前在昆明举办了一期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培训班。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及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申报程序等。通过培训,各疾控机构参训人员对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评估管理办法、申报标准和申报程序等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加强了云南省疾控机构间工作经验的交流,对云南省各个县(市、区)规范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自查、申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云南省16个州市、9个申报县(区)疾控中心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