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本身是救死护伤的医疗机构,只要不存在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操作技术问题,不会加重病人病情的。产生这种误解有两种情况:一是病人自己,因为90%以上的患者不承认自己有病,把住院看成是剥夺人生自由,因而出现不满或抵抗情绪,提出这种理由。二是患者的家属、亲人的认识问题。由于其家属、亲友缺乏精神卫生知识,不认识该病的严重性,片面理解为思想病,就对住院有顾虑,怕加重患者的思想负担或者担心戴上“精神病”帽子后会影响声誉、前途。
事实证明,当患者的病情达到威胁他人的利益和人身安全时,或影响家庭生活和工作秩序时,应考虑住院,及时治疗,有利于防止发生意外,这样既保护病人自己,又保护他人。由于没有及时采取住院治疗措施,而导致精神分裂症病人杀人、放火、毁坏财产、交通堵塞等恶性事件的为数不少,教训深刻。例如,一位青年男子失恋后精神失常,其家属担心患者住院后坏了名声,今后讨不上老婆,甚至加重病情,就把病人关在家里求神拜佛,几天后病情加重,他把父母的劝导看成是陷害,顺手抓起一把菜刀猛砍父母,造成一死一伤。另一位女性病人,在受到批评后精神失常,认为自己有罪恶,到处被监视,觉得走投无路,邻居多次劝其父母送患者住院,但其父母舍不得这样做。二周后,该病人觉得做人太难,到处受欺侮,只有以死来求得解脱,趁家人外出之际割腕自杀,虽然被及时抢救脱险,却留下了后遗症。
这些事实说明,患上精神分裂症后,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该住院的就应尽早住院,不要延误病情,早治疗、早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