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身疾病的种类很多,涉及内、外、妇、儿各科,每一类病都有相应的治疗方案。但是,就所有心身疾病而言,它们又具有共性,笔者在此就共同的防治原则做一介绍:
1.综合防治的原则。心身疾病是一组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密切关系的躯体疾病。它既有人体器官组织结构和功能的生理学改变,同时社会、心理因素又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在它们的防治中,既需要采取生物学的措施——例如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又要采用心理社会学的措施——例如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等。有时还需要得到家属和组织的配合和支持。换句话说,应该采取综合性的防范措施。
2.整体防治的原则。心身医学特别强调人是患病的“人”,不能“见病不见人”,要具体地分析患病的人在心理、生理、社会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防治方案。而且,即使在同一病人不同的病程阶段中,情况又不尽相同,防治方案也应随之进行更动。
3.持续防治的原则。多数心身疾病是慢性病,病情迁延。需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4.病人本人积极参与的原则。心身疾病的防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病人本身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要和病人一起讨论,共同来制订防治方案,评定防治效果,调整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