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院精神疾病康复的对象中绝大部分为精神分裂症,这些病人由于在发病期间,因病态思维指使出现某些威胁家庭安宁,防碍单位生产及影响里弄、社会治安等行为。虽然他们经过正规的药物及躯体治疗,病态的精神活动,例如:妄想、幻觉、思维联想障碍、奇特的行为表现等均已消除,对疾病的自知力亦在逐步建立,都迫切盼望早日回家,这时病人情绪波动很大,有的病人感到紧张、焦虑,他们想到在发病时对家人等所造成的伤害,现在要回家了,家人还要不要我,如果家人不接受自己,可能一辈子就要在医院度过,因而变得郁郁寡欢、情绪低落,对住院不安心,有的甚至产生自杀、逃跑的念头,严重的导致病情复发。因此加强此期病人的心理护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类患者的康复,首先应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耐心的给予劝慰、鼓励,努力改善患者的心理处境,使他们消除疑虑。对病人的消极意识和错误的意向要说理开导,转移他们的注意力,避免不良因素对病人的刺激等等。通过这些身心的护理来促使病人的精神症状的转变,使他们认识到只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况,才能取得家人的理解,并告知病人患了精神病并非低人一等,同其他病人一样会受到家人和社会的尊重,出院后只要坚持服药,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同时要做好病人亲属的工作,在病人出院后,在生活上给予关心、体贴和帮助,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解除患者的心理压力。而且要督促病人坚持服药,定期门诊复查,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他们的社交活动、兴趣爱好、工作等安排,使他们感受到家人的温暖,没有受到歧视,才能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