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规定,拟对2010年度考取护士资格人员开展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复印件)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打印网页)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2)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及资格证原、复印件)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3)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理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二、注册材料受理时间 自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1、护士执业注册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不允许挂靠注册。 2、各县(区)卫生局于2011年2月25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28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及名单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健康体检表》 3、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相关附件下载>>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