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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药注意事项-护士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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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药注意事项-护士考试辅导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3 14:48: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药注意事项是护士资格考试的常考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

1.发药前应了解病人有关资料,如病人因特殊检查或手术而禁食,或病人不在,不能当时服药,应将药物带回保管,适时再发或进行交班。

2.发药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再耐心解释,协助服药;如更换药物或停药,应及时告知病人。

3.根据药物性能,指导病人合理用药,以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具体要求如下

1)某些对牙齿有腐蚀作用或使牙齿染色的药物:如酸剂、铁剂,服用时应避免与牙齿接触,可由饮水管吸入,服后再漱口。

2)刺激食欲的药物:宜在饭前服,以刺激舌的味觉感受器,使胃液大量分泌,增进食欲。

3)对胃黏膜有刺激的药物或助消化药:宜在饭后服用,使药物与食物充分混合,以减少对胃黏膜的刺激,利于食物的消化。

4)止咳糖浆:对呼吸道黏膜起安抚作用,服后不宜立即饮水。如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应最后服用止咳糖浆,以免冲淡药液,使药效降低。

5)磺胺类药物:服药后指导病人多饮水,以防因尿少而析出结晶,堵塞肾小管。

6)发汗类药:服药后指导病人多饮水,以增强药物疗效。

7)强心苷类药物:服用前,应先测脉率、心率,并注意节律变化。如脉率低于60次/分或节律不齐,则应停止服用,及时与医生联系,酌情处理。

4.发药后,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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