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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2009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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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2009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8 13:32:4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请考生根据准考证安排时间提早半小时到达考点侯考区,验证入考场。

  2、考试地点:洛阳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市内乘83路公交车到机场路下车。(口腔专业考生考试地点:焦作卫校。地址:建设西路,火车站乘20路公交车、公共卫生类考试地点: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郑州市岗杜街127号,岗杜街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向北50米。)

  3、考生到达侯考区后,请一切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引导员指导下进入考场,不得随意走动、交谈,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试完毕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内逗留、喧闹。

  4、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带正规户籍证明)、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自备白大衣(不得显示工作单位)、听诊器、口罩、帽子、离体牙(口腔专业),钢笔等必要文具。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带到考场,否则以作弊论处。

  6、对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认真核对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错误,请速与市卫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63322216、63322213。

洛阳市卫生培训考试服务中心

200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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