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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胎盘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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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胎盘的处理原则
作者:普生济世…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6 16:38: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处理原则是抑制宫缩、止血、纠正贫血和预防感染。

  1.期待疗法在保证孕妇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延长孕周,以提高围生儿存活率。适用于妊娠<34周、胎儿体重<2000克、胎儿存活、阴道流血量不多、一般情况良好的孕妇。常用的宫缩抑制剂药物有利托君、硫酸镁、沙丁胺醇等。促胎肺成熟,地塞米松5~10mg/次,每日2次,连用2~3日,有利于减少产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妊娠35周以后,可适时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1)终止妊娠指征:孕妇反复发生多量出血甚至休克者,无论胎儿成熟与否,为了母亲安全应终止妊娠;胎龄达36周以上;胎儿成熟度检查提示胎儿肺成熟者;胎龄未达36周,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或胎儿电子监护发现胎心异常者。

  (2)剖宫产:剖宫产可在短时间内娩出胎儿,迅速结束分娩,对母儿相对安全,是处理前置胎盘的主要手段。术前积极纠正贫血,预防感染等,备血,做好处理产后出血和抢救新生儿的准备。

  (3)阴道分娩:边缘性前置胎盘、枕先露、阴道流血不多、估计在短时间内能结束分娩者可予试产。人工破膜后,胎头下降压迫胎盘前置部位而止血,并可促进子宫收缩加快产程。若破膜后胎先露部下降不理想,仍有出血或分娩进展不顺利,应立即改行剖宫产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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