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类药物属广谱抑菌药,曾广泛用于临床。近年,由于抗生素和喹诺酮类药物的快速发展,细菌对磺胺药的耐药性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成为突出问题,临床应用受到明显限制。 一、磺胺药分类 肠道易吸收类:如磺胺嘧啶和磺胺甲 唑(SMZ),用于全身性感染。 肠道难吸收类:如柳氮磺吡啶,用于肠道感染。 外用磺胺类:如磺胺米隆和磺胺嘧啶银。 二、抗菌作用 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其中: 最敏感的是A群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鼠疫耶氏菌和诺卡菌属; 其次是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布鲁菌属、变形杆菌属和沙门菌属; 对沙眼衣原体、疟原虫、卡氏肺孢子虫和弓形虫滋养体有抑制作用。 磺胺米隆和磺胺嘧啶银尚对铜绿假单胞菌有效。 但是,对支原体、立克次体和螺旋体无效,甚至可促进立克次体生长。 三、抗菌作用机制 对磺胺药敏感的细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不能利用现成的叶酸,必须以蝶啶、对氨苯甲酸(PABA)为原料,在二氢蝶酸合酶的作用下生成二氢蝶酸,后者医学/教育网原创与谷氨酸生成二氢叶酸。在二氢叶酸还原酶催化下,二氢叶酸被还原为四氢叶酸。四氢叶酸活化后,可作为一碳基团载体的辅酶参与嘧啶核苷酸和嘌呤的合成。 蝶啶、对氨苯甲酸(PABA) →二氢蝶酸合酶→二氢蝶酸→二氢叶酸→二氢叶酸还原酶→四氢叶酸→合成嘧啶和嘌呤。 磺胺药与PABA的结构相似,可与之竞争二氢蝶酸合酶,阻止细菌二氢叶酸合成,从而发挥抑菌作用。 四、不良反应及禁忌证 (一)泌尿系统损害 尿液中的磺胺药一旦结晶析出,可产生结晶尿、血尿、疼痛和尿闭等症状。 (二)过敏反应 局部用药或服用长效制剂易发生药热和皮疹,偶见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严重者可致死。本类药有交叉过敏反应,有过敏史者禁用。 (三)血液系统反应 长期用药可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率极低但可致死。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 (四)神经系统反应 少数病人出现头晕、头痛、乏力、萎靡和失眠等症状,用药期间不应从事高空作业和驾驶。 (五)其他 口服引起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食欲不振,餐后服或同服碳酸氢钠可减轻反应。 可致肝损害甚至急性肝坏死,肝功能受损者避免使用。 新生儿、早产儿、孕妇和哺乳妇女不应使用磺胺药,以免药物竞争血浆清蛋白,使新生儿或早产儿血中游离胆红素增加而出现黄疸,并可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胆红素脑病(核黄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