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药、劣药的规定: 1.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处理: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变性的; ④被污染的; ⑤应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实际未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用于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