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理论教学
  • 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生联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1

      一、不伤害

      (一)不伤害原则的概念

      不伤害原则是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对不伤害原则的正确理解

      一般地说,凡是医疗上必需的符合适应证的诊治手段都是不违背不伤害原则的;相反,如果诊治手段对病人是无益的、不必要的甚至是禁忌的,有意或无意地强迫实施,使病人受到伤害,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不是绝对的。因为很多检查和治疗,即使符合适应证,是必须实施的,也会给病人带来生理上或心理上不可避免的伤害。不伤害原则要求对不可避免的伤害一定要控制在最低程度之内,而不可放任。

      (三)临床上可能对病人造成伤害的情况

      1.医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低下。

      2.对病人的呼叫或提问置之不理。

      3.歧视、侮辱、谩骂病人或其家属。

      4.强迫病人接受某项检查或治疗措施。

      5.施行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

      6.医务人员的行为疏忽、粗枝大叶。

      7.不适当地限制、约束病人的自由。

      8.威胁或打骂病人。

      9.拒绝对某些病人提供医疗照护。

      10.拖延或拒绝对急诊病人进行抢救。

      (四)不伤害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

      1.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的冲突 此时需要两善相权取其大,两恶相权取其小。例如,一足部有严重溃疡的糖尿病病人,经治疗病情未减轻,有发生败血症的危险,此时为保住病人的生命而需要对病人截肢。

      2.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 在稀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与享有问题上常常出现此类情况。例如,某医院有l0个肾衰病人同时急需肾移植,但供体肾只有一只,此时不可能使l0个人的需求都得到满足,只能按公正原则筛选出一位最合适的病人,而未得到供体肾的其他病人就会在客观上受到伤害。

      3.不伤害原则与尊重原则的冲突 这多表现在:医务人员为尊重病人的自主性而无法选择使病人不受到任何伤害的医疗措施,或者相反,即为了使病人真正不受到伤害,就要纠正病人片面的绝对理想化的自主性;有时也表现为医务人员如果一味遵从病人及其家属的错误决定,就会使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相反,即为了使病人不受伤害,就要否定病人及其家属的错误决定。

      二、有利

      (一)有利原则的概念

      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病人幸福为目的。

      (二)有利原则的要求

      1.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

      2.有利原则(对病人确有助益)必须满足的条件。

      ①病人的确患有疾病;②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③医务人员的行动可能解除病人的疾苦;④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三)有利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1.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 医学行为往往不是单纯给病人带来益处,而是常常伴有副作用。

      此时,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权衡利害,使医学行为能够得到最大可能的益处,而带来的危害应该是最小的。

      例如人体实验,受试者可能并不直接受益,而且很可能承受不适甚至某种伤害,只要这种不适与伤害在可容许的范围之内,并且这种实验对大量的类似病人、对医学发展有明显的好处,即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人,就是合理的。

      2.有利原则与自主原则的冲突 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合理选择与病人的自主决定不一致,一般多由病人的特殊原因引起,例如经济原因、情感原因以及缺乏医学知识的原因等。

      3.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 详见关于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相互冲突的论述。

      三、尊重

      (一)尊重原则的概念

      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二)尊重原则的具体要求

      1.必须处理好病人自主与医师做主之间的关系 病人自主绝不意味着医师可以放弃自己的责任及医疗自主权,而必须处理好病人自主与医师做主之间的关系。尊重病人包括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进行选择。

      2.必须处理好知情同意的问题 医师帮助病人选择诊治方案,必须向病人提供正确的、易于理解的、适量的、有利于增强病人信心的信息。

      当充分了解和理解了自己的病情信息后,病人的选择和医师的建议往往是一致的。当病人(或其家属)的自主选择与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医师既要履行对他人、社会的责任,也要保证使病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对于缺乏或丧失知情同意能力的病人,医师保证病人知情同意这一自主选择权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理行使。

      四、公正

      (一)医疗公正的概念

      医疗公正是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

      (二)医疗公正原则的要求

      在医疗实践中,公正原则不仅要求形式上的公正,即同样条件的人给予同样的待遇、不同条件的人给与不同的待遇;更强调内容上的公正,即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进行健康利益分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