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理论教学
  • 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2〕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6月,我部印发了《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109号),对预防和控制基孔肯雅热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当前我国基孔肯雅热疫情形势,结合近年实际防控经验,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热预防和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30日

    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2年版)

    基孔肯雅热(ChikungunyaFever,CHIKF)是一种因感染基孔肯雅病毒导致以发热、关节痛/关节炎、皮疹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毒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白纹伊蚊、埃及伊蚊叮咬传播。该病虽然病死率很低,但在蚊媒密度较高地区易形成大规模暴发和流行。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在我部2008年印发的《基孔肯雅热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基孔肯雅病毒(Chikungunyavirus,CHIKV),属于披膜病毒科甲病毒属,病毒直径约60~70nm,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约为11-12kb;有1个血清型,可分3个基因型,即西非型、中-东-南非洲型和亚洲型。病毒可在Vero、C6/36、BHK-21和HeLa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病毒不耐酸、不耐热,56℃30分钟即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杀灭病毒。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

    患者、隐性感染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非人灵长类动物是本病的宿主。

    2.传播途径。

    本病主要通过媒介伊蚊叮咬传播。

    3.人群易感性与免疫力。

    人群对基孔肯雅病毒普遍易感。人感染病毒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

    4.传播媒介。

    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是本病的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与埃及伊蚊主要孳生在较为洁净的容器积水中,一般在白天叮咬人,活动高峰在日出后2小时和日落前2小时。

    伊蚊在叮咬病毒血症期的人或动物后,病毒在蚊虫体内繁殖并到达唾液腺内增殖,经2至10天的外潜伏期再传播病毒。蚊体内的病毒可存活较长时间,甚至终生带毒。

    5.传染期。

    患者在发病当天至7天具有传染性。

    6.地理分布。

    基孔肯雅热的地理分布与媒介伊蚊的地理分布相关,在非洲次撒哈拉地区、东南亚地区医|学教育网整理、印度洋沿岸及岛屿、西太平洋地区的热带或亚热带区域呈地方性流行。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近年来非洲和东南亚地区常发生基孔肯雅热的暴发和流行。2006年,马尔代夫、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塞舌尔、法属留尼旺岛、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报道基孔肯雅热暴发疫情,其中,法属留尼旺岛的发病数高达27万人,约占当地人口的40%;印度当年报告的疑似病例超过139万,部分地区的发病率超过45%.2008-2009年,泰国、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报告了基孔肯雅热疫情;2010年,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中国均有基孔肯雅热疫情报告。法国和美国等非流行国家不断发现输入性病例。

    7.发病季节特点。

    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基孔肯雅热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三)主要临床表现。

    潜伏期1至12天,通常3至7天。

    发热、关节痛/关节炎、皮疹是本病的典型临床表现。主要症状有急起高热、关节痛、关节肿胀、斑丘疹,可伴有头痛,恶心、呕吐、纳差、腹痛等消化道症状,畏光,结膜充血或出血症状。急性症状一般持续5至7天。皮疹常见于面部或四肢伸展侧。关节痛常表现为游走性疼痛,可累及多个关节,以侵犯小关节(如指关节)多见;关节痛常伴随发热症状出现,可持续数天或数月。部分病人可表现为持续性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出现出血、脑炎、脊髓炎等严重并发症导致死亡。

    二、疫情分类与防控区域划定

    (一)输入性病例。

    指发病前12天内到过有基孔肯雅热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病例。

    (二)本地感染病例。

    指发病前12天内未离开过本地区(以县/区为单位),或未到过有基孔肯雅热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病例。

    (三)疫点。

    疫点是指基孔肯雅热病人及隐性感染者活动区域中,能够造成周围人群感染的区域范围。通常以感染者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感染者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根据蚊媒活动范围划定半径100米之内的空间范围,通常作为疫情处置的核心区。一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疫点。

    (四)预警区。

    预警区是指当发生基孔肯雅热疫情时,根据基孔肯雅热病人、隐性感染者和蚊媒等传染源或媒介活动情况,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的可能存在疫情扩散风险的区域。通常以核心区周围的半径500米区域作为疫情处置的预警区。农村一般以疫点周围自然村、屯,必要时或以行政村甚至乡、镇划为预警区。在城市一般以疫点周围若干街巷、居委会或街道划为预警区。

    三、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关节痛和/或皮疹的患者,应详细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旅游史或周围人群发病情况),考虑本病的诊断,及时采样送检。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基孔肯雅热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时,要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如为输入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

    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当地口岸输入病例的相关信息,防止发生因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

    四、实验室检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病例时,要认真按照《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附件1)进行标本的采集、保存、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当地实验室无条件检测时,应及时送上级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五、病例管理与职业防护

    基孔肯雅热病例的治疗主要是采取对症、支持等综合治疗。对急性期病例必须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且应持续到发热症状消退。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

    在做好病例管理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感染。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标准防护和防蚊防护等措施。

    六、流行病学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基孔肯雅热流行病学调查方案》(附件2)开展调查,明确感染地点,搜索可疑病例,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发现本地感染疫情时,必须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以及蚊媒应急监测和评估医|学教育网整理,分析疫情动态,评估流行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对所有散发病例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首发病例、重症、死亡病例以及为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需要而确定的调查对象,按《基孔肯雅热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附件2之附表1)进行详细个案调查。疫情性质确定后发生的病例可使用“基孔肯雅热入户调查登记表”(附件2之附表2)收集简要流行病学信息。

    七、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尚没有基孔肯雅热疫苗。控制伊蚊媒介密度、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是预防控制基孔肯雅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措施。

    (一)预防性措施。

    1.加强卫生宣教,普及预防知识。

    (1)指导群众防蚊灭蚊。

    在有基孔肯雅热流行风险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基孔肯雅热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水缸、水盆等积水容器中繁殖;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基孔肯雅热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可涂蚊虫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

    (2)提示旅游者预防境外感染。

    各地卫生机构协助旅游部门做好前往基孔肯雅热流行区的旅游者及导游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前往东南亚、南亚和非洲流行区的旅游者,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在境外感染基孔肯雅热。告知游客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就诊并将旅游史告知医生。

    2.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开展一次基层医务人员基孔肯雅热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基孔肯雅热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基孔肯雅热病例。

    3.加强媒介伊蚊密度监测,落实灭蚊措施。

    疾控部门应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蚊媒密度监测或调查,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发现蚊媒密度偏高时,及时提请相关单位开展清除蚊虫孳生地及预防性灭蚊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除蚊虫孳生地。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积极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等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防联控。

    卫生部门与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建立联防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和协调疫情处置工作。

    (二)疫情控制措施。

    疫情控制措施包括:病例管理、个案调查、病例搜索、宣传教育、蚊媒密度调查、灭蚊及效果评价等内容。

    1.输入性病例的控制措施

    输入性病例的防控重点是查明患者病毒血症期(起病7天内)的活动地点,根据蚊媒密度与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医|学教育网整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疫情扩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

    发现基孔肯雅热病例后,应尽快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患者感染来源地以及发病前后活动情况;开展病例搜索和疫点蚊媒密度调查,评估传播风险。

    (2)疫点现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与传播风险评估划定疫点后,应尽快通知疫情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做好组织开展基孔肯雅热防治的协调工作,落实防蚊灭蚊药物和物资的储备与调拨,采取杀灭成蚊、清除蚊媒孳生地以及开展公众宣传教育等措施。

    (3)开展病例搜索。

    发现输入病例后,应追踪有共同暴露史人群的健康状况,对可能共同暴露者应尽可能采血送检。

    (4)疫情通报,强化部门协作。

    发现输入病例时,应尽快通报相关地区或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有关地区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发病和诊断情况、主要行程、旅行团或接待单位名称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等。

    病例途经地区的疾控机构接报后,应根据病例停留日期和传染期,评估当地传播风险,并开展相应的防控工作。

    2.本地感染疫情的控制措施。

    发现本地感染疫情时,应在做好病例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疫情所在地人民政府尽快成立基孔肯雅热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划定核心区和预警区,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在核心区开展以杀灭成蚊、清理蚊虫孳生地为重点的综合防控措施。对预警区的人群,主动开展发热伴关节痛等症状的应急监测工作。

    (3)媒介监测与效果评价。

    在核心区要求每3天开展1次布雷图指数调查工作,每4天开展1次成蚊密度调查,要求尽快将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5以下。在预警区要求每周1次蚊媒幼虫和成蚊密度调查,力求将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5以下。

    (4)开展流行因素调查,评估疫情扩散风险。

    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详细收集疫点及预警区的自然生态、人口与居住条件、流动人口特点、环境与卫生设施医|学教育网整理、地形地貌、气温、降雨量等与疾病发生和传播相关的信息,分析当地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疾病传播的影响,评估疫情扩散风险。根据疫情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5)做好风险沟通。

    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以清除伊蚊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疫情终止判定。

    最后一例病例发生后39天(7天病毒血症期+20天蚊媒寿命+12天内潜伏期)没有新发病例,并且核心区布雷图指数连续两周低于5,可认为本次疫情终止。

    附件:1.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

    2.基孔肯雅热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卫生学]预防-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卫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预防与应
    [卫生学]传染病预防条例  [卫生学]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条例
    [卫生学]性病防治管理预防条例  [卫生学]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预防
    [卫生学]森林火灾的预防  [卫生学]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条例
    [卫生学]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条例  [卫生学]血吸虫病预防条例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