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理论教学
  •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2

      为了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人员的保健工作,更好地完成疾病治疗、医学科研等任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贡献,对医疗卫生工作单位专职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试行医疗卫生津贴办法,现规定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凡从事下列工作而影响身体健康的职工,均应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医疗卫生津贴。

      一类:每人每月十三元至十五元

      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工作的;

      专职从事麻风病防治和科研工作的;

      专职从事烈性传染病诊治和科研工作的;

      在传染病院、结核病院(所)专职从事太平间工作和病理解剖工作的。

      二类:每人每月十元至十二元

      在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结核病防治院(站、所)以及综合医院、疗养院(所)专设的传染病科、精神病科、结核病科工作的;以及专设的肝炎门诊、胃肠道传染病门诊工作的;

      专职从事放射性物质保管、监测工作的;

      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的(包括肿瘤病院、科的放疗人员);

      在职业病防治、药品检验分析、生物制品等单位中专门在强毒、强菌室内工作的;

      在一般医疗机构的太平间从事专职工作以及医学院校(专业)专职从事尸体保管、解剖等工作的。

      三类:每人每月七元至九元

      专职从事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

      专职从事超声波、激光、高压氧仓诊治工作以及口腔科接触汞等有毒物质的;

      专职在医院病区直接处理污水污物及洗涤病人污染衣物工作的。

      四类:每人每月四元至六元

      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

      专职从事急诊抢救室、急救站、化验科(室)、病理科(室)工作的;

      专职从事中药加工和专职从事劳动卫生接触粉尘严重的。

      直接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每次超过三小时以上,可区别情况分别补助五角至一元。

      除上列专职人员外,其他临时参加上述现场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分别享受各类医疗卫生津贴。

      二、发放办法

      凡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可享受医疗卫生津贴的工作时,只享受一种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两种津贴。

      发放上述津贴的标准,除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月发给外,其余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发给(参加手术人员按次数给)。

      专职人员调离本岗位后,应即取消其津贴。

      享受医疗卫生津贴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填报名册,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实习、进修和协作的职工,其医疗卫生津贴由原单位支付。

      三、享受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医药科研、药品检验以及医学生物制品等单位。

      集体所有制的医疗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实行时间

      本办法从1980年1月1日起试行。原卫生部〔53〕卫人字第814号《关于疫区烈性传染病、麻风病、结核病防治院、所及放射科技术人员临时津贴试行办法》即行废止。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各省、市、自治区卫生、财政、劳动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卫生部在各地的直属及双重领导的单位,统一按所在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卫生学]食品安全法简介  [卫生学]计划生育与社会保障法规
    [卫生学]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哪些卫  [卫生学]食品定义
    [卫生学]监督管理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卫生学]河北省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
    [卫生学]《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实施  [卫生学]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
    [卫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卫生学]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0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