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卫生法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
作者:pooson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6 13:44: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原题: [卫生法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考点]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医师执业活动中非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分析]参见《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