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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201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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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201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8 14:57: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2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6、17日举行。

  二、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3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医 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于6月30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附件: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参加工
作时间
  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  
专业技
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免试科目   免试科目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人事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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