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3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有377人通过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证书发放等工作。
附件:江西省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