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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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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条件说明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6 16:30: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针对近期考生对于“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的相关问题,医学教育网特整理出了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条件说明,以供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参考:

  1.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2.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及变更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2)再次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者,除须符合首次注册的规定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3)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手续: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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