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问题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问题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9 14:04: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翳学敎育网整理;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如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5、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原件;

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翳学敎育网整理。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原注册机构同意变更注册后,再向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提交原注册机构盖章的《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新的注册机构办理执业手续时,应在首次注册备注栏注明上次注册机构及注册证书号等情况,并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相关阅读: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