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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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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药剂学)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2:14: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药品管理模式。

  (1)处方药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药品。

  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宣传。

  (2)非处方药

  不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消费者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经专家遴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公布。

  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非处方药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买到的药物”(简称OTC)。(分为甲类和乙类非处方药。红底白字是甲类,绿底白字是乙类。)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本质的属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

  举例:儿童感冒药举例,一种是儿童百服宁(滴剂),属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于非处方药,医学名为氨酚伪麻滴剂;一种是强生公司出的艾畅,属于处方药,医学名为伪麻美沙芬滴剂。都是感冒药,但是主要功效是不同的,前者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烧,在成分上相对安全;而后者主要是缓解感冒引发的咳嗽,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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