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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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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辅导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3:30:5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原则、物种三级分类管理、采收、经营及违反条例应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承担的责任等具体规定;列出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本条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收载野生药材物种76种,包含中药材4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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