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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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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3:35:0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是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所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范围为: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可能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3)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3)进口药品从进口之日起按新药计。

  中药不良反应监测除对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外,还应对因用中药材引起的人体伤害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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