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会员中心·设为首页·下载·社区·百度·谷歌
  • 默认
  • 淡蓝
  • 宁夏
  • 新绿
  • 竹韵
  • 水墨
  • 星空
  • 奥运
  • 咖啡
  • 紫色
展开

资讯

图片

下载

健康

考试

搜论坛

执业药师
中药调剂常规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中药调剂常规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3:35: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药调剂常规是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所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药调剂常规

  (一)审方(如何审,有问题如何处理)

  (1)全面审方。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各项内容,如处方的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处方药味、剂量、用法、剂数、医师签字、日期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收方计价,如发现问题,应向购药者核对。对非正式处方更要慎重。

  (2)若系怀孕患者则应审查处方药味中有无妊娠禁忌药品,若有妊娠禁忌药则不予调配。若因病情需要,必须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有配伍禁、超剂量用药、超时间用药、服用方法有误、毒麻药使用违反规定等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向患者说明,不予调配。如确属需要超常规使用的,应经处方医师在该味药旁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审查处方药味、剂量、用法,有无字迹模糊不清,以及漏写剂量,重开药名等,如遇此类情况均要与处方医师联系,重新确定签字后方可凋配。同时要注意药味是否有一字之差,并开药名和别名等情况。

  (5)如有临时缺药,应请处方医师改药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日期如超过3日,应请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7)医师处方所列的药味、剂量、处方脚注等,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二)计价(略)

  (三)调配(程序)

  调配,习称“抓药”,是把斗内的药物按处方要求(如药味、剂量、炮制、煎法等)调配齐全并集于一处的操作过程。在调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调剂人员接到已计价的处方后,应再次进行审方(按审方常规要求审阅)。

  (2)对戥:

  (3)持戥:左手持戥杆,右手取药。

  称取克数=单剂量×剂数

  (4)“等量递减”、“逐剂复戥”,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5)顺序调配,间隔平放,不可混放一堆。

  对体积松泡而量大的饮片如通草、灯心草、夏枯草、淫羊藿、茵陈等药应先称,以免覆盖前药。

  对粘度大的饮片如瓜蒌、熟地黄、龙眼肉等应后称,放于其他饮片之上,以免粘染包装用纸。

  (6)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处方应按常规要求和传统调配习惯进行调配。

  (7)处方中有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要单包成小包并注明用法,再放入药包;有鲜药时,应分剂量单包成小包并注明用法后再另包成大包,不与群药同包。

  (8)矿物类、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类等质地坚硬的药品,需要用药缸临时捣碎后再分剂量。

  (9)处方中有需要临时炮制加工的药品,如炒桂皮、炒干姜(清炒)、炙旋覆花、炙升麻(蜜炙)等可称取生品后由专人处理,临时炮制也要依法炮制,炮制品要符合质量要求。

  (10)调配完毕经自查确认无误签字后,再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四)复核(同上)

  (五)发药

  (1)发药人员首先核对取药凭证,应问清患者姓名、药剂帖数、注意区分姓名相同相似者,防止错发事故。

  (2)说明方药的用法、用量、禁忌、煎煮方法、需特殊处理中药的用法、自备“药引”的用法,并解答有关药品疗效、药源情况、价格等方面的咨询。

  (3)含毒麻药品的处方应留存,整理登记,备查。

  (4)检查药品包扎是否牢固,取药号码是否捆于药包之上。

  (5)如发现差错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我要投稿 | 最近更新 |网站管理| 加入收藏
有害短信息举报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版权所有 | QQ群: 208861788
Copyright © 2008 - 2022 pooson.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006718号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资源来源其他网站,
如果有些资源侵犯你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处理!站长QQ:(1107044562) 邮箱:pooson@qq.com互联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