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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之发热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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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之发热用药注意事项
作者: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7 13:35: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热用药注意事项是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所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正确看待发热:

  对症治疗,可能掩盖病情;

  发热是一种保护性反应;另一方面,消耗体力。高热骤降时,有可能引起虚脱;

  解热镇痛药的合理使用;

  应掌握用量,避免滥用;

  宜在餐后服药;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出血倾向慎用或禁用;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用;

  交叉过敏;

  一般不超过3日;

  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

  一般处理(保健);

  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物理降温;

  休息、睡眠;

  不宜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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