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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 厦门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7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8日至6月1日

      2、照片审核时间:5月18日至6月2日(提交照片1个工作日后)

      老考生(指曾经报考且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不用上传照片

      3、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3、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老考生免审

      4、网上缴费时间:5月18日至6月15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0月1日起(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7、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10年12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1按9号键查询或登陆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http://www.xmks.gov.cn)查询。

      二、报名要求

      1、老考生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药学相关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单位出具的聘书。

      (4)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上传照片的同底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只要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后,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老考生报考。首次报考指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报考指曾经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请直接点击老考生报考,根据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进行报名。如忘记档案号,请点击下方找回档案号,根据相应的档案号,再点击老考生报考。新报考人员请直接点击首次报考。

      2、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开始填写报名信息。

      3、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点击上一步返回到

      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4、点击上传照片,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首次报考的考生选择要上传的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以内,建议宽度为240像素,高度为320像素左右。获得电子版照片的途径:可到照相馆拍摄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并压缩到30K以下。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新报考生的照片在上传一个工作日后,通过照片审核,方能打印正式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医 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或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8元标准收取。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缴费结束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发票领取: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报考序号(可在http://www.xmks.gov.cn查询)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领取截止日期为考前一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二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3、《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要求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科目考试。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报考执业药师。

      七、免试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九、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用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另发草稿纸。

      十一、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591)87502795,联系人:林晓燕,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30号、省药检所8号楼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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