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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骤停的处理-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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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骤停的处理-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16 8:47:5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广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复习的更有调理性,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搜集整理了心脏骤停的处理的相关复习资料,供广大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学习参考!

抢救成功的关键是尽早进行心肺复苏和尽早进行复律治疗。

1.识别心脏骤停并呼救

当患者发生意识丧失时,应立即触诊大动脉有无搏动。突发意识丧失,伴大动脉(颈动脉和股动脉)搏动消失,心音消失,是心脏骤停的主要诊断标准。在不延缓实施心肺复苏的同时,应设法呼叫急救医疗系统。

2.初级心肺复苏

(1)胸外按压:

通过胸外按压可维持一定的血液流动,配合人工呼吸可为心、脑等重要器官提供一定的含氧血流,为进一步复苏创造条件。

(2)开通气道:

保持呼吸道通畅是成功复苏的重要一步,可采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应清除患者口中的异物和呕吐物,患者义齿松动应取下。

(3)人工呼吸:

开放气道后,气管内插管是建立人工通气的最好方法。当时间或条件不允许时,口对口呼吸不失为一种快捷有效的通气方法。每次吹气应持续2秒以上,确保呼吸时有胸廓起伏。每30次胸外按压连续给予2次通气,交替进行。应争取马上气管内插管,纠正低氧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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