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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早产、足月产及过期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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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早产、足月产及过期产的概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0:23: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分娩:妊娠满28周及以后的胎儿及其附属物,从临产直至从母体全部娩出的过程,称为分娩。

  2.早产: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间分娩,称为早产。

  3.足月产:妊娠满37周至不满42足周间分娩,称为足月产。

  4.过期产:妊娠满42周及其后分娩,称为过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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