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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胎儿的诊断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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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胎儿的诊断及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0:24: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4000g,称为巨大胎儿。约占出生总数的5%,多见于经产妇、过期妊娠、糖尿病、父母身材高大者。

  1.诊断

  腹部检查宫底高度与腹围明显大于妊娠周数,触诊胎体、胎头较大,需与双胎及羊水过多鉴别;使用B超测胎头双顶径大于10cm,头颅骨发育正常且与胎体大小成正常比例,股骨长度、胸径、腹径等均较正常值大。

  2.处理

  及时确诊巨大胎儿,并判断有无并发症,如有糖尿病者,应积极治疗。确诊足月巨大胎儿,应及时终止妊娠,其方法可行引产或剖宫产术。凡产前确诊巨大儿者,必须准确判断头盆是否相称,有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应行剖宫产术;头盆相称,胎位正常者应及时引产,必要时用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如胎儿已死亡可做毁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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