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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的含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5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含义:

      1.医疗事故是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既然是医疗事故,就必然要与医疗活动有关。医疗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诊疗护理。没有诊疗护理内容和形式的事故,不能称为医疗事故。

      2.医疗事故是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医疗活动充满了风险,为了把医疗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可能的不良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遵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情况下发生的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实行责任豁免,反之,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

      3.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活动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国家对有权开展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和有权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规定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开展医疗活动的,都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良后果,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后果。为了保护患者利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造成的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定为医疗事故,并对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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